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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第二届兴明励志奖”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0-09 18:44:13   文字:   摄影:  编辑:   审核:   浏览次数:

根据《西南大学尹兴明教育基金章程》《西南大学兴明励志奖评选办法》等文件和西南大学尹兴明教育基金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关于开展西南大学兴明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容,精心组织评审,经学生本人申请,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经学生本科学生综合考评及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拟推荐刘兴宇、赵欣、王迩予、李雪雪、岑照艳5名同学参评西南大学“第二届兴明励志奖”。

现将评定结果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为10月10日-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副书记曾艳(68367922)实名反映。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