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团员:
根据《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17年度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在“青年之声·暖青汇”APP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青年之声·暖青汇”APP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需认真完成团费上缴任务、团支书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上年度“背靠背”测评满意度应达到100%
8. 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在联系和服务青年学生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学生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学风建设好。团支部成员学习态度端正,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考试及格人数不低于90%。
6. 团支部成员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现象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团支部按照各类别表彰条件,对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按时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以参加先进个人评选)。在社团等学生组织建立的团支部根据条件由挂靠单位审核后向校团委申报,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评选表彰,不占学院指标。
(二)评议。各团支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召开评优工作会,提出评选的初步名单,申报材料汇总后于规定时间报送。
(三)公示。初评出的名单,经院团委审核后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在团委网站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表彰。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贴近青年,充分发扬民主。各团支部要把申报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保证团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在申报评选工作中学院将严格执行团费上缴情况“一票否决制”和团支书满意度测评工作完成度“一票否决制”,凡未完成团费上缴任务和团支书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团支部,取消评选表彰资格。
(三)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所有推荐表彰的申报材料,按照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报送:
1.先进个人材料报送:
以支部为单位收集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各年级、学生组织统一汇总后,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学院304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注: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244067865@qq.com
2.先进集体材料报送:
以年级为单位收集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各年级收集汇总后,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学院304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注: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244067865@qq.com
以上未尽事宜请向院团委组织部咨询。
联系人:杨冰慧 张玲瑞
联系电话:18883779830 13883695308
附件一——附件四: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五四红 旗团支部申报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