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和应善良福利基金会要求,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审,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综合研究学生品德、学习等方面表现,经本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拟推荐本科2023级学生梁力芳参加“西南大学2023年应善良助学金”差额评审。
现将评定结果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为10月12日-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副书记曾艳(68367922)实名反映。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