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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2-22 20:39:47   文字:   摄影:  编辑:   审核: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重庆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西南大学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西南大学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认真做好本学院疫情期间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工作,经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疫情期间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培养与教学组织管理,安排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准备工作,指导专业课程进度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玲玲

副组长:张  梅  靳玉军

成  员:陈 跃  胡 刘  王永友  邹绍清  黄其洪  鲁克亮

秘  书:谢忱

二、总体要求

遵循“延期开学、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的原则,按照 “延期返校、正常教学、发挥优势、合理调整、保质保量”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取“线上指导与线下学习相结合、集体授课与分散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养与教学活动,保证人才培养教学质量。

三、具体安排

本学期疫情期间,学院全体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教学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第一阶段,集中返校前

在导师和授课教师的指导下,由全体研究生开展自主学习、自行研究。

各二级学科导师根据本学期培养方案,为研究布置合理明确的学习、研究任务,如:完成开题报告、研读经典著作、撰写学术文章、进行文献研读、编写实习教案、推进毕业论文等。

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老师要制定课程教学安排方案,给学生布置学习任务,如:阅读文献资料、围绕问题思考、撰写课程论文等。

2.第二阶段,集中返校后

研究生导师按照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

任课老师进行集体授课,所有有授课任务的老师均按照教学计划、课表规定以及学院统一调整的时间,上好每一堂课,做到不减课时、不缺精力、不误学生。

四、着重强调

1.全体授课教师必须在2月23日前,将本学期讲授课程教学安排方案,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学院统一面向全体硕、博士研究生在线发布,广而告之。

2.授课教师可通过在线等多渠道、多元化指导研究生学习、研究。

3.全体学生返校后,都应根据导师和授课教师要求提交相应的学习成果。2019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提交读书笔记、学习心得、课程论文等(由授课教师确定具体形式),作为第一阶段学习的考查依据,并纳入本学期本门课程的考试(考核)计算比例。

4.2019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年级长及专业负责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每门课程的QQ或微信群,随时与任课老师取得联系,以便于师生在群里进行学习研究、交流互动。

5.研究生导师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电话、邮件、微信、QQ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学习研究,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向学院报告学生学习生活状况。

本办法实施情况由学院疫情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反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