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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3 10:09:12   文字:   摄影:  编辑:谢忱   审核:何玲玲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为我院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以非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毕业年级研究生原则上能不作为课题主持人,但可作为主研人参与课题的申报工作。

2.每位研究生只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他人课题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可以参与不超过2项课题的申报工作。

3.由课题主持人的导师担任课题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签订课题指导承诺书,负责对课题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二、课题类别及经费管理

1.课题类别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6000/项,一般课题资助经费3000/项。获准立项后拨付立项经费的50%,结题后划拨余下50%的资助经费。

2.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一年半。课题批准半年内,课题组须向学院提交课题研究进度报告表,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的实施内容和进度进行中期检查,对无明显进展或者存在不诚信问题的课题,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止课题运行。

三、课题结题管理

1.课题研究一般要求在一年半内结题。难度较大的课题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但延期不得超过1年。

2.课题结题条件

1)重点课题结题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在学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发表与本课题直接相关的1篇学术文章(课题组成员为一作或导师一作课题组成员二作);在学校认定的B级刊物上发表与本课题直接相关的2篇学术文章(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为一作或导师一作课题组成员为二作);参与撰写了A级及以上的资政咨询类成果(课题组成员排名前二)。

2)一般课题结题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在学校认定的B级刊物上发表与本课题直接相关的学术文章(课题组成员为一作或导师一作课题组成员二作);参与撰写了B级及以上的资政咨询类成果(排名不分先后)。

以上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均须是西南大学,成果级别的认定参见《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1]74号);每项成果用于结题时只能使用一次。

3.课题结题验收

(1)学院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结题成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并根据验收结果发放结题证书;

(2)课题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学院划拨剩余50%的课题经费;

(3)验收不合格的课题,不再划拨剩余经费,且课题组成员不得参与下一轮研究生科研课题的申请。

四、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自主设计课题内容并填写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经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向学院提出申报。

2.提交申请材料

12月5日下午500前将申报书申报活页发送至邮箱mayuanjw@126.com(点击如下链接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https://jinshuju.net/f/RVAGMO)。

3.课题评审

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凡是在研究生科研立项、执行和结题过程中涉及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和违规使用经费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收回已经划拨的经费,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本办法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

附件材料:申报书和活页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