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和《西南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组织管理工作,负有细化制定录取实施细则、考务管理、录取工作等的主体责任。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全面负责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四)材料审核专家组
具体负责“公开招考”类考生第一阶段的材料审核与成绩评定工作。
(五)综合考核专家组
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全部学术事宜。
三、招生学科及其计划
招生类别 |
招生学科 |
招生计划数 |
高校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四、综合考核内容
(一)专业笔试
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考试时间为3小时。
参阅书目: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列部、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编,《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经典著作选读》,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二)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1.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要点如下:
(1)学科素养、理论功底、专业基础、综合素质;
(2)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前沿;
(3)学术研究计划、培养潜质。
2.考核流程
(1)考生自我陈述;
(2)抽签答题(包括介绍个人学术研究计划,须使用PPT,PPT命名为“考生姓名”并于5月15日前发送到邮箱mayuanzhaosheng@126.com);
(3)综合考核专家组随机提问。
(三)英语
采取抽签答题和面试方式进行。
五、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由英语口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成绩构成。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成绩*1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
综合考核成绩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按不同报考类别分别排序。
六、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一)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6:00
(2)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301办公室
特别提醒:复试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进入校门。
2.专业笔试:
5月17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见马院三楼公告栏。
3.英语口试、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5月17日下午3:00开始,地点见马院三楼公告栏。
(二)提交材料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在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身份证;
2.往届生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代表性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
5.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拟录取方式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综合考核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八、体检要求
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结果电子扫描PDF版发到邮箱mayuanzhaosheng@126.com。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各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和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纪委督查
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综合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综合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监督电话:023-68367428;邮箱:1664700134@qq.com
(三)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查询网址:http://marxism.swu.edu.cn/
咨询电话:023-68367494, 联系人: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