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南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政课专项项目结项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1 14:12:36   文字:   摄影: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审核:王丰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申报西南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政课专项项目的通知》(http://hssd.swu.edu.cn/info/1053/3074.htm)的相关要求,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审及立项程序,各项目负责人已按计划开展了深入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条件

1.重大(委托)项目须完成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1)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含专项)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2)获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含专项)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3)完成学校认定的T类科研成果1项;(4)完成学校认定的A1类科研成果2项;(5)完成学校认定的A2类科研成果4项。

2.重点项目须完成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1)达到重大(委托)项目的结项条件;(2)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含专项)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3)获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含专项)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4)完成学校认定的A1类及以上科研成果1项;(5)完成学校认定的A2类及以上科研成果2项。

3.一般项目须完成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1)达到重大、重点项目的结项条件;(2)获批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不含委托项目);(3)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含专项)、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4)完成学校认定的A2类及以上科研成果1项。

4.青年项目须完成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1)获批学校认定的B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完成学校认定的A2类及以上科研成果1项或B类及以上科研成果2项。

二、结项材料准备

结项申请书:请填写《西南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政课专项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详细阐述项目研究过程、主要成果及创新点。

研究成果证明:根据项目类别及结项条件,提供相应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发表证明、项目立项通知书、咨政报告批示采纳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其他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材料,一并提交。

三、结项流程

材料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王绍霞处。纸质版材料需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417887227@qq.com)。

材料审核: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

结项验收:审核通过后,学院将组织结项验收会议,对项目进行最终评估。验收合格的项目,将按照项目资助额度,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四、注意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完成结项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准时提交结项材料。未达到结项条件的,可申请一次延期结项,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结项资格,项目剩余经费不再拨付。

结项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如在结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王绍霞,手机:18875020696)。


附件1:西南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政课专项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2:西南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政课专项立项项目名单


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6日